安徽淮北,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最近房子刚装修好,几天没去新房,再去时发现家竟被拆了,引发关注和网友热议。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当事人杨女士称,21号的时候还好好的,28号带着工人过去想改造阳台,发现阳台全部被拆走,还有护栏也被拆走。
当时以为走错房间了,确认以后发现没错,找了物业,确认没有一房二卖。目前已报警处理,警察已经锁定目标了,正在调查中。
打开新闻客户端 提升3倍流畅度视频下方,不少网友纷纷猜测:肯定是没结算工钱,工人拆走了!肯定是装修款纠纷,不可能无缘无故拆你家?有可能人家猜错了?
还有不少网友调侃:我的毛坯房空了5年怎么没人去装修!不是吧,为啥拆啊?买房的人辛辛苦苦交了钱一辈子心血搭上了,房子没了?
那么,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女子作为业主,对房屋享有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同时,《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这起事件中,女子从开发商中购买房屋,并且已经办理了交付手续,女子也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了,而且也确认不存在1房2买等情况,作为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她的合法权益。
2、他人未经女子的许可,潜入房屋中拆走阳台,不仅侵犯了合法权益,而且涉嫌违法!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258条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也就是说,女子对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没有法定事由不得私自侵占破坏!
在这起事件中,女子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入,而且将阳台拆坏,不管是不是网友猜测的存在经济纠纷,比如说拖欠装修工程款,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
此时,女子选择的报警警方介入调查之后,也已经成功锁定犯罪分子,那么相关人员还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而承担法律责任!
比如说,非法侵入住宅中的住宅是指用于日常生活所居的场所,非法侵入是指破坏他人生活安宁和隐私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项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同时,除了涉嫌非法侵入宅宅之外,也有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所以,接下来警方在核实之后,对相关人员很有可能要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情节比较恶劣的,比如说毁坏财物金额较大的,甚至有可能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3、女业主同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235-238条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从涉及的民事问题而言,相关人员潜入住宅,拆毁阳台侵犯了财产权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女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最后,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不管是什么样的缘由,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